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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大病保险”即时结报须知

发布时间:2015/05/25 【字体: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补偿的社会保障服务。参保参合人员在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6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即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大病保险报销补偿。

二、什么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时结报?

根据市卫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院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精神,保险公司在医院住院收费处开设窗口,并派驻工作人员合署办公,为参合参保住院病人办理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报的一种服务模式。参合参保居民在出院时在医院办理窗口与医院结算个人负担的费用,其在医住院时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应支付的住院医药费用,由医院代为垫付,然后医院与保险公司定期结算。

    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即时结报的好处:(一)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二)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报销手续。

    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的对象:凡参加钦州市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合)的人员(含享受新农合“母婴捆绑”政策的新生儿)。

    五、城乡居民参加大病保险需要缴费吗?

    已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部分缴纳,不需另外缴费。

六、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钦州市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合)人员在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6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即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大病保险报销补偿。报销比例如下:

      

指标类别

 

 

起付线

 

起付线以上分级累进赔付比例

0-2万元

(含2万元)

2-4万元

(含4万元)

4-6万元

(含6万元)

6万元

以上

城镇居民医保

0.6万元

50%

60%

70%

80%

新农合

0.6万元

50%

60%

70%

80%

    七、办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符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参保(合)人员,需提供: 1.患者本人基本资料:包括参保(合)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复印件。 2.患者住院资料:包括发票、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书、费用清单。3.其他资料:基本医疗报销审批单、转诊审批表等相关材料。

属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的,请提供患者本人基本资料及患者慢性病证、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发票及门诊发票对应的门诊病历记录等相关材料。患者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请完善相关委托、声明手续。

咨询电话:0777-2863816(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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