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科医用营养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我院拟对营养科医用营养物资进行院内采购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营养科医用营养物资采购
二、采购内容:医用营养产品(具体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如果是生产企业:1.营业执照(年审合格);2.产品生产许可证;3.产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4.质量管理体系调查表,质量保证协议;5.授权销售书;6.商标注册证;7.企业标准(国际);8.产品检验报告;9.商品条码证书;10.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11.医用营养食品主要营养素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如果是销售公司:1.营业执照(年审合格);2.产品经营许可证;3.质量保证协议;4.合格供货文档案表;5.开户许可证;6.开票资料;7.印章印模备案;8.代销合同(加盖公章);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10.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股东名称必须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信息相符。(提供佐证材料),否则竞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 要求提供“天眼查”里面投标人的公司信息及股东之间的关联图,否则竞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提供佐证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核内容:
1.竞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公司相关资质。
2.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将被当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取消竞标资格)
4.竞标单位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或书面声明;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无不良记录(可在开标现场查询);
注:以上材料须有效且齐全,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模糊或字体不清晰,将不接受报名。如发现嫌疑弄虚作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核查,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要求:将上述三 ~ 四点所需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除报价文件外)及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qzyyzbb@163.com),并及时致电告知(联系电话:0777-2863830),资格审核通过后,招标办通知竟标人取得投标资格才有机会参加此次投标活动。
六、投标报价文件制作及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报价文件包含产品的规格报价单和上述第三、四点要求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所需要材料,公司业绩,所有材料需盖公章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正副本共2份,用牛皮信封密封包装。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报价。
2、产品已设定最高上限价,投标人报价下浮优惠率需5%≤~≤20%期间内。
3、竟标人按附件要求装订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8月6日14:40~15:00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广西钦州市明阳街8号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1号楼10楼招标办,15:00将召开招标采购小组评审会议,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上述采购公告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七、报价方式:竞标人需现场进行最终报价评审。
八、此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方式选取入围单位,合作有效期为两年,合作期间若双方满意可以协商续签一年。
九、公示期7天,截止时间2020年8月6日下午3点正
十、联系电话:招 标 办: 0777-2863830
监察室监督电话:0777-2820158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医用营养产品项目采购需求
产品类别 | 质量要求 | 功能要求 | 单位 | 最高单价 (元) |
01类:长期经口全营养类配方制剂 | 执行标准: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包装: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质量标准: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 1、整蛋白全营养粉:营养全面均衡。 | g | 0.25 |
2、匀浆膳(普通型、纤维型、低渗型):胃肠道功能正常的患者进行营养补充或饮食替代。 | g | 0.15 | ||
3、肠内营养流食(普通型、纤维型) | ml | 0.25 | ||
02类:特定全营养配方制剂 | 执行标准: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包装: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质量标准: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 1、短肽型:蛋白质为水解乳清蛋白和(或)大豆肽,不含整蛋白。 | g | 0.6 |
2、高蛋白型:蛋白质>20g/100g,适用于低蛋白血症、慢性消耗性疾病。 | g | 0.28 | ||
3、低脂型:脂肪≤5g/100g,适用于胆囊炎、脂肪代谢异常的需营养补充的患者;胃肠道功能较差,已发生腹泻患者。 | g | 0.32 | ||
4、低蛋白型:蛋白质≤6g/100g,适用于需控制蛋白摄入人群的营养补充。 | g | 0.38 | ||
5、肝病型:主要氮源由水解乳清蛋白、浓缩乳清蛋白提供,肝功能衰竭病人、急慢性肝炎患者 | g | 0.48 | ||
6、高能型:能量(KJ/100g)≥2000,适用于5岁以上需要高能量、高蛋白、高脂饮食的人群。 | g | 0.4 | ||
7、肿瘤型:适用于肿瘤术后、放化疗和康复期等病人营养补充 | g | 1.3 | ||
8、低GI型: | g | 0.45 | ||
9、富钙全营养型:钙(mg/100g)≥600,适用于骨质疏松人群以及骨折、骨伤人群的营养补充 | g | 0.5 | ||
10、快速康复专用营养 | g | 0.35 | ||
03类:肠内营养组件类制剂 | 执行标准: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包装: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质量标准: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 1、益生菌:活菌数(cfu/100g) ≥5.0×1011 | g | 3.5 |
2、谷氨酰胺: | g | 1.5 | ||
3、微量元素 | g | 2.0 | ||
4、多种维生素 | g | 2.5 | ||
5、酶化石复合菌粉:适用于泌尿系结石复发人群 | g | 2.7 | ||
6、甜菜碱复合粉:适用于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 | g | 4.5 | ||
04类—孕产妇专用型营养素 | 执行标准: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包装: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质量标准: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 1、功能性油脂类营养制剂:富含α-亚麻酸、多种维生素及微量元素,适用于备孕女性、孕妇、产妇、乳母等。 | g | 1.6 |
2、全营养制剂:富含优质蛋白质、优质脂肪酸、维生素、微量元素、膳食纤维等,适用于妊娠高血糖孕妇、早孕反应明显孕妇。 | g | 0.4 | ||
3、短肽复合营养制剂:蛋白质以小分子低聚糖形式存在,且含多种维生素、微量元素及膳食纤维,适用于妊娠反应明显孕妇。 | g | 3.0 | ||
4、分娩能量包:组成成分80%碳水化合物、含有中链脂肪酸,果冻状,易吞咽、易消化、易吸收、供能迅速,适用于孕妇产程中。 | g | 0.97 | ||
5、促泌乳制剂:富含木瓜粉、红糖、玫瑰花、大枣等,适用于产后乳汁不足或无乳者。 | g | 0.6 | ||
05类—婴幼儿童专用型营养素 | 执行标准: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包装: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质量标准: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 1、蛋白完全水解配方粉:适用于牛奶及多种食物蛋白过敏婴儿、脂肪吸收障碍患儿。 | g | 0.71 |
2、蛋白部分水解配方粉:适用于牛奶及多种食物蛋白过敏婴儿、乳糖不耐受婴儿、脂肪吸收障碍患儿,帮助过敏患儿建议口服免疫耐受。 | g | 0.68 | ||
3、无乳糖配方粉:适用于乳糖不耐受婴幼儿腹泻及腹泻恢复期使用。 | g | 0.77 | ||
4、高能量强化营养婴儿配方粉:适用于胃肠功能正常营养不良婴儿,可提高免疫力、改善肠道功能。 | g | 0.55 | ||
5、全营养配方粉:适用于挑食偏食、生长发育不良、喂养困难、胃肠功能不适、免疫力低的幼儿及儿童营养及能量补充。 | g | 0.3 | ||
6、补锌制剂:含氨基酸螯合锌,适用于儿童。 | ml | 4.5 | ||
7、补铁制剂:含氨基酸螯合铁。 | ml | 4.5 | ||
06类—补钙制剂 | 执行标准: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包装: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质量标准: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 1、碳酸钙:富含碳酸钙及维生素D3。 | ml | 6.0 |
2、乳酸钙:富含左旋乳酸钙,适用于儿童及成人。 | ||||
3、维生素D3:富含维生素D3,适用于婴幼儿、孕妇、乳母、中老年人。 | ml | 4.5 | ||
4、维生素A/D制剂:维生素A:维生素D配比为3:1,适用1-10岁人群。 | ||||
07类—补维生素制剂 | 执行标准: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包装: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质量标准: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 1、多种维生素制剂:富含水溶、脂溶维生素及部分微量元素,孕妇专用,适用于不同孕期。 | g | 5.7 |
2、多种维生素制剂:富含水溶、脂溶维生素及部分微量元素,适用于普通人群。 | ||||
3、多种维生素制剂:富含水溶、脂溶维生素及微量元素,可促进食欲,适用于婴幼儿童。 | ||||
08类:蛋白质粉 | 包装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 1、乳清蛋白粉:100%动物蛋白来源,乳清蛋白质含量占80%以上。 | g | 0.7 |
2、水解胶原蛋白肽:分子量<1000道尔顿 、蛋白肽(g/100g)≥90 | g | 1.8 | ||
3、双源蛋白粉:含浓缩乳清蛋白粉和大豆分离蛋白/或蛋白肽,蛋白质(g/100g)≥70.0g | g | 0.6 | ||
09类:减重增肌类 | Q/HNT 0012S | 1、减重营养棒:优质双蛋白,蛋白质(g/100g)≥30,膳食纤维(g/100g)≥4 | g | 0.6 |
2、减重营养奶昔:双蛋白,蛋白质(g/28g)14.4 | g | 1.2 | ||
3、增肌纤力蛋白粉 | g | 0.98 | ||
4、HMB增肌固体饮料:适用于超重肥胖人群、肌肉不足人群 | g | 1.6 | ||
010类:功能性米粉 | 执行标准: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包装: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质量标准: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 糊化大米粉:适用于肠胃功能紊乱、肠胃消化不良及胃肠并发症患者的营养补充 | g | 0.15 |
酶解大米粉:适用于胃肠功能较差、反复腹泻
| g | 0.15 | ||
011类:其他肠内营养相关用品 | 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 | 1、肠内营养制剂包装袋:16mm口径、350m(l管饲型/口服型 | 个 | 2.0 |
2、干粉袋 | 个 | 0.6 | ||
3、肠内营养泵 | 台 | 12000 | ||
4、一次性使用喂食器 | 根 | 30 | ||
5、一次性使用喂食器 | 根 | 35 |
肠内营养制剂(用品)报价一览表
项目类别:
产品名称 | 品牌 | 制造商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单价 (元) | 每克单价(元) |
合计: |
注:1.该表可扩展。
2.因报价人报价产品规格不统一,对各类产品每克或每毫升单价进行合计,以便于评标时对产品报价进行评分。
3、上述产品已设定最高上限价,投标人报价下浮优惠率需5%≤~≤20%期间内。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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