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我院消防维保工作已到期,现将医院消防维保项目对外重新招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有意参与投标的维保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交消防维保工作计划、方案、应急措施和维保价格费用,由医院审定。
(二)提供维保单位资质证书、消防部门备案信息及法人信息资料和业绩样板项目。
(三)提供承包合同一式四份。
二、有意者请到保卫科咨询。电话:0777-2858291 18677772830(保卫科)。 0777-2856240(监察室)。
三、本公告公示期为5天(2016年8月15日-8月19日),公示期满后进行院内洽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消防系统和消防设备设施维保项目中标单位主要职责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6年8月15日
附件
消防系统和消防设备设施维保项目
中标单位主要职责
一、中标单位应提供给本院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消火栓、灭火器等设备、器材能正常运行、使用,全部均达到要求的技术服务。一旦设备发生故障,中标单位应在接到招标单位通知后2个小时内派人修理。
二、定期检修/测试
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单位向本院的所有消防系统进行定期(季度、半年、年度)检修试验,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填写详细的设备定期检修/测试纪录单,由甲乙双方签字,双方各自存档。每次保养完成后向本院消防管理归口部门提供定期检修/测试工作总结报告。
三、月度检查
每月定期派工作人员到现场,通过与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交流、查看消防主机打印记录和消防值班记录,了解消防系统运行情况,对出现的运行故障进行处理;对消防主机进行检修并记录;抽5%的探测器进行模拟火灾实验,检查探测器的报警准确性、报警主机运行状况、联动状况的正确性。到建筑物内进行检查,了解消防设施、器材有无被人为挪用、损坏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向本院出具《月度检查报告》。
四、应急检修
当本院设备出现故障时,中标单位接到本院消防工作人员通知,需于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维修,对维修结果做好记录。维修完成后向本院消防管理归口部门出具《应急检修报告》。
五、其他检查
应本院要求,在重大事件(工作检查、节日、庆典)之前对消防系统、消防器材进行常规检查。
六、在发生火灾时,由于消防报警系统、及内容款项中的设备或线路不能工作,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中标单位每年需对本院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提供评估报告,并协助本院消防管理归口部门整改消防隐患。
八、中标单位协助本院配合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系统安全检查。
九、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本院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
十、建立消防档案
为本院建立一套详细的消防设施档案文件,在以后的系统维护保养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消防设施档案和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操作细则及工作报告来执行。
十一、技术培训
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单位负责对本院消防工作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使本院消防工作人员能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培训可应本院要求随时进行,次数不限。
十二、设备保障
为了保证本院各种消防系统长期稳定运行,中标单位向本院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向本院提供所有消防系统所需的备品备件,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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