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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自治区继续教学项目通知

来源:教务部 作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15/11/04 【字体:

       关于举办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北部地区《围产医学新指南与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2015年第二批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桂卫继字[2015]4号)精神,我院定于2015年11月13日至15日在钦州市举办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围产医学新指南与新进展培训班》(20150502695)。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邀授课专家:

张蕾   北京妇产医院、主任医师、教授;

李丹彦   广东中山市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主任医师

    严思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产科主任、主任医师

二、培训内容:

1.产后出血预防与处理指南;2.前置胎盘的临床诊断与处理指南解读;3.母胎Holtel在胎心监护中的应用;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中国指南更新解读;5.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与解读;6.无创伤镇痛分娩的临床运用;7.妊娠晚期促宫颈成熟与引产指南解读;8.胎盘早剥的临床诊断与处理规范;9.胎膜早破诊治指南与解读;10.Ⅲ、Ⅳ度会阴裂伤相关处理的指南更新与解读;11.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治指南解读;12.产后盆底康复;13.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指南解读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5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

(二)报到时间:13日下午3:00 至19:00; 14日上午9:00 开始培训,15日下午离院。

(三)报到、住宿地点:钦州市向阳路8-2号钱庄大酒店,电话:2122222;

(四)培训地点: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大楼12楼多功能会议室。

四、培训对象:全区各级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五、会议费用:培训费、资料费3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学分授予:本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授予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5分。

七、报名方式:采用回执传真或电话报名。

(一)请于2015年11月12日前将报名回执寄到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教务部(邮编535000)翁国庆主任收,或传真至0777-2892120。

(二)电话报名:0777-2815419;或唐惠英(13977738811),黄庆娟(13877759229)。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第十附属医院

                                         2015年10月29日

 

   《围产医学新指南与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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