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参保群众的一封信
尊敬的医疗保险参保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大力支持。
医疗保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后顾之忧、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的根本性制度安排,是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一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广大参保人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致力于为400多万参保人提供更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推进,待遇水平稳步上升,公共管理服务不断优化,在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医保基金是广大参保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我市医疗保障部门自成立以来,把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初步形成了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了基金安全,确保了全市广大参保人员各项医疗保障待遇落地见效。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医保基金监管社会氛围,在全社会树立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良好氛围,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全市医保系统4月份开展以“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希望通过集中宣传月活动,让您更深入了解医疗保障法规政策,更加关注、关心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希望您不要参加并积极举报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购药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二、伪造虚假医疗服务票据;
三、使用医疗保障凭证套取现金、药品、耗材,倒买倒卖药品、耗材非法牟利;
四、使用医疗保障凭证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化妆品 等非医用物品;
五、轻症住院、挂床住院;
六、接受与治疗病情无关的医疗服务。
衷心希望您能支持和配合我们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各项行动,自觉抵制定点医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我们也希望您主动向套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作斗争,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全市各县区开通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欢迎您能提供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经查实后我们将依据《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钦州市财政局转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钦医保发﹝2019﹞4号 )规定,予以奖励。期待您能和我们一道同心协力,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广大参保人员的健康保障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钦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的理解、支持和帮助,祝您工作愉快、合家幸福、身体健康!
本院举报电话:0777-2863696 2863816
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
灵山县:0777-6880210
浦北县:0777-8315017
钦南区:0777-2835881
钦北区:0777-3685908
钦州港:0777-2583026
钦州市:0777-2811658
举报邮箱:qzybj123@126.com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2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